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18年清明节期间总馆开放时间及开放区域公告如下:
开放日期:4月5日(清明节)
开放时间: 10:00-17:00
开放区域:
一楼:自助图书馆(24小时开放)、
总服务台、儿童和报刊服务部、自修室、大堂展览;
二楼:公共电子阅览室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播放站;
三楼:图书借阅室、漫画馆
开放日期:4月6日 ( 周五 )
开放时间: 10:00-17:00
开放区域:
一楼:自助图书馆(24小时开放)、
总服务台、儿童和报刊服务部、自修室、大堂展览;
二楼:公共电子阅览室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播放站;
三楼:图书借阅室、漫画馆;
四楼:参考阅览室
开放日期:4月7日 ( 周六 )
开放时间: 9:00-21:00
开放区域:
一楼:自助图书馆(24小时开放)、
总服务台、儿童和报刊服务部、自修室、大堂展览;
二楼:公共电子阅览室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播放站;
三楼:图书借阅室、漫画馆(10:30-17:30);
四楼:参考阅览室(9:00-17:30)